何依霈前年8月以「我不愛妳了」提出分手,也返還手中存款簿和提款卡,霍蜜斯因擔任劇組兼顧月薪高達6位數,10年下來在4個帳戶共存有992萬8878元,但此時赫然發現帳戶內的錢遭提領一空或匯出,只剩千元。

我沒想斷她活路,只是但願把我的錢還我。」認為何並未有司法上緣由可持有那些錢,而再扣除當時她領的零用金、同居房租等支出,算出請求「返還不妥得利」共728萬2713元。

為此霍蜜斯罹患憂鬱症,她說:「本年決議提告,因為真的貧困潦倒,活不下去。

44歲台8女星何依霈(本名羅于晴)客歲雙11宣布跟小4歲龍語申娶親,比來正在拍三立「欲望」。三立前副導霍蜜斯向本報投訴,她與何依霈秘戀10年,不料前年分手後,本身10年來賺取近萬萬元存款簿竟只剩千餘元,不管怎麼催討何都束之高閣,她決意提告,要求「返還不當得利」共728萬2713元。

對於霍小姐指控,何依霈透過經紀公司大方認了昔日舊愛:「戀愛不應受到性其余束厄局促,性別更不應成為被要挾或恐嚇的來由。」至於金錢部份,則澄清雙方分手1年內完成所有財政清理,對方也回「情誼兩清」,不知為何如今要繼續追討財帛。

何依霈聲明全文如下:

暗示情侶之間的「配合破費」很難清理,一切交給法院去算,認為何依霈也是受害者,霍小姐只因不甘心就如斯,且從一入手下手要200多萬、400多萬,現在變700多萬,真的很荒誕,「所有人都在鼓勵她、想幫她,她卻愈走愈偏,直接上法院最快」。

」講到這他不由苦笑:「我見過良多分手情侶要回禮品,但沒碰過要回共同生涯費的。

掮客公司老闆李湧再三強調:「依霈剛跟對方交往時,對方存款只稀有萬元,這是有證據的,所謂近萬萬,是對方算出的數字,但她其實從『炮仔聲』才最先月薪10萬,也就拍了2檔,之前薪水基本沒這麼高,說近千萬感受好像是她一最先就有這麼多錢,底子不是。

霍蜜斯則提供民事告狀狀、4本帳戶資料、跟何依霈對話記載、密切合照左證,兩人是2012年6月肯定情侶關係,情到濃時曾論及婚嫁,互稱老公、妻子,接頭要去加拿大娶親。因為是以成婚為前提交往,霍蜜斯應許何依霈要求,將4個帳戶近萬萬台幣都交給對方治理,自己只領每月8000元零用金。

她曾回三立攝影棚當面催討,何置之度外,何的老公龍語申對她嗆聲,最後她被保镳驅趕。」為了餬口還去跑外送,搬離原本愛巢後,多虧某一線男星借她錢,才有落腳之地。

霍蜜斯說:「分開三立,是因為沒辦法看著她跟龍語申一路工作。
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stars.udn.com/star/story/10088/8347184?from=udn-catehotnews_ch1022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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